(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典型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基本条件1.送征单位(含联合送征单位,不超过3个)应信用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其中:
(1)解决方案送征牵头单位应为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应用案例送征牵头单位应为省内各级、各部门机关单位,省内事业单位,省、市所属国企等用户单位。
2.各送征单位可选择1-5个近三年内(2023-2025)不同领域的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已入围以往年度的省典型信创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不可再重复申报。
3.送征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典型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应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基础软硬件技术路线相适配,具有完整实施方案,满足重点领域具体应用场景业务需求,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其中所使用的核心产品或系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路线完成适配(取得生态合作伙伴适配认证证书或通过第三方机构测试或在最终用户取得应用落地等);应用案例应已由用户实际落地应用。
(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先实践项目基本条件
1. 送征单位(含联合送征单位,不超过3个)应信用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送征牵头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是送征项目所对应解决方案的提供单位。
(2)省内各级、各部门机关单位,省内事业单位,省、市所属国企等用户单位,且是送征项目所对应用案例的提供单位。
2. 送征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基于2025年新征集典型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建设实施。
(2)送征项目采用基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路线的处理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核心软硬件产品。
(3)送征项目已通过用户验收,已实际在省内落地,应用效果好,且可组织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