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南京22条举措
日前,南京市印发《南京市构建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高校、战略科技力量、企业、平台、金融、生态”等六个关键点,按照“两端一链”进行谋划布局,一共22条举措,实现转化主体、转化链条、转化服务全覆盖。
在转化主体上,聚焦高校、战略科技力量、企业等“最初一公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效。
《实施意见》明确
要布局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分中心,根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给予奖励;对技术转移机构、合同登记机构、输出方、吸纳方,分类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加快紫金山实验室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打造紫金山科技城、麒麟科创园成果源头供给高地;鼓励产业园区联合推进科技成果“沿途下蛋、持续转化”;打造一批省级标杆孵化器,最高100万元绩效奖励。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力军。《实施意见》中“强化企业应用需求牵引,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部分财政资金资助力度最大。其中,
高校院所是科技成果产出的重要来源,但是实验室的成果往往不能直接拿去用,要经过不断试错、迭代才能成功转化。因此,转化链条上,《实施意见》重点聚焦“关键一公里”抓服务,打造全链条转移转化平台矩阵,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翻阅《实施意见》发现,南京将对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成果转化进一步放权松绑。比如:
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扩面,最高100万元资助;
在宁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就地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用于奖励的收益比例不低于80%;
围绕人才服务、重大科技成果落地,打造“一站式”服务载体;
实施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将联合在宁高校共建卓越工程师学院、支持在宁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研究院、推进设立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序列、支持技术经理人申报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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