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应在南京市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主体具备支撑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技术能力和产业影响力,在产品推广、企业转型、供应链生态方面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中央企业(集团)、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组织重点企业直接报送工信部,不需要工信部门推荐。
(五)企业申报基于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系统(网址:https://wenjuan.cii-contest.cn,技术支持单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10-88687969、010-88681907)开展。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