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指南 | 中国居民赴卢森堡投资税收指南(2024)
《中国居民赴某国家(地区)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机关在开展境外税收政策研究时搜集,根据对外投资需要进行整理,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指南》编制的目的为向纳税人对外投资提供税制介绍,并已注明法律法规更新日期。由于税收法规变化、翻译及理解偏差等原因,不能保证内容与对方国家(地区)税制完全一致,具体税收法规和纳税流程以对方国家(地区)正式发布内容为准。本指南仅做参考,不具有实务意义,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请纳税人自行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确认核实。若因《指南》导致损失的,本文发布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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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税收制度概览-税制综述
卢森堡的税法借鉴了大部分德国税法的内容。与多数欧盟国家一样,卢森堡实行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卢森堡的法人和自然人一样同等纳税,但非居民企业或个人适用税率普遍较低。卢森堡税负水平在欧盟国家中较低,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17%,2024年增值税税率通常为17%,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最高为42%。卢森堡税收采用属人兼属地税制。
02
税收制度概览-税收法律体系
一、法律基础
《税法通则》为卢森堡税收法律体系结构的基本税法文件,其中税收征管相关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执行。
二、主要税种及其征管
卢森堡的主要税种包括4种直接税和10余种间接税。
1.直接税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卢森堡所得税法》征收;
市镇商业税,根据《卢森堡市镇商业税法》征收;
净资产税,根据《卢森堡净资产税法》征收。
上述直接税由卢森堡国家税务局负责相关征收及管理事宜。
2.间接税
主要有增值税(根据《卢森堡增值税法》征收)、继承税(根据《卢森堡继承税法》征收)、不动产税(根据《卢森堡不动产税法》征收)、保险税、注册税、抵押税、印花税、消费税、车辆税、高速公路税等税种。
其中部分间接税(如增值税、印花税、注册税)由国家注册和财产局负责管理征收;此外,卢森堡市镇政府(地方)负责多种行政税费的管理及征收事宜;关税和有关商品消费税则由海关管理征收。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应于纳税年度次年12月31日前提交。经纳税人申请,可延长提交的截止期限。
自雇个人必须按季度预缴税款,税款由税务机关根据近期的最终税务评估来确定。未经税务机关批准逾期缴纳税款的,每月加收欠缴税款0.6%的滞纳金,如果逾期缴纳得到了税务机关的预先批准,滞纳金费率为0-0.2%/月。逾期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者未完整申报都将被处以欠缴税款10%的罚金(除非纳税人能够证明上述逾期申报并非其过错)。如纳税人未申报纳税,税务机关有权处以不超过25,000欧元的罚款以督促纳税人尽快提交申报。
税务机关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纳税申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进行抽样检查。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额外信息或证明文件,以核实申报的准确性。税务机关有权通过发布纳税评估通知的方式与纳税人进行沟通,纳税人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文件,包括财务报表、账簿、合同、通信记录和其他相关文件。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所需信息,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进一步审查,甚至可能对纳税人采取法律行动,以确保税法的执行。税务机关可以在遵守相关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的前提下,在必要时对纳税人或其员工发起问询。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和税种可能会涉及不同的审核程序。
税务机关可以在纳税评估接受后向纳税人送最终评估通知,要求纳税人支付未缴税款。纳税人有权对评估通知提出异议,并可以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机关通常有5年的期限来复核和追征税款,期限从税款应支付的年度起算。如果有合理理由,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延长复核期限至10年。
根据卢森堡税务局2022年发布的报告,卢森堡税务机关在过去10年中显著增加了税务审计和执法力度,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后的经济复苏期间。
03
税收制度概览-最新税制变化
卢森堡于2023年7月6日公布了关于应对能源价格飙升措施的法律,众议院通过了该法案,其中包括修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和能源信贷。
卢森堡于2023年7月26日修订了认购税规定,扩大了认购税的免税范围,降低了特定投资类型的认购税税率。
卢森堡部长理事会于2023年通过了一项碳排放税法案(草案),旨在提高碳排放税和低收入者的碳排放税收抵免。
卢森堡政府于2023年12月20日批准了最低税指令,并于2024年6月12日向众议院提交了最低税指令修正法案,对最低税指令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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